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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网:一起税收协同共治发现的案例

一起税收协同共治发现的案例

2020年10月29日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滕立青 汤 露

2019 年10 月,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从区政府大数据平台获得环保部门提供的历史“沉睡”数据。按照数据交换操作规程,税务机关经风险管理部门清洗无效数据后,转化匹配金税三期系统中的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优惠备案等信息,再导入税收风险管理数据模型中,进行疑点扫描。根据税收优惠备案类风险指标和风险特征,分维度计算,进行积分权重排序后,发现A 水务公司曾于2016 年4 月受到7 万元的环保行政处罚,与此同时该公司在2016-2019 年向税务机关申报了“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税款”的优惠备案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第四条规定,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 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 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税务机关认为,A 水务公司可能存在“不该享受而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税款”的风险点,遂按税收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程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响应处理。

在分析A 水务公司2016 年5 月—2019 年4 月的申报数据后,税务机关确认其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将风险疑点及相应税收政策以《提示提醒函》的方式,及时送达给A 水务公司。该公司收到《提示提醒函》后,根据《提示提醒函》指向的疑点内容立即开展了自查。同时,税务机关及时向A 水务公司提供纳税辅导,做好必要的政策解读宣传服务。A 水务公司在回函中表示认可公司违反环保法规的事实,主动申报缴纳了相关税款及滞纳金。

                                                        图丨税务干部通过大数据平台扫描风险疑点。

案例启示

这是一起通过大数据综合治税平台发现税收风险疑点的案例,为加强税收协同共治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一是建立税收协同共治体系是基础。逐步形成“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司法保障、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税收协同共治体系,分步实施、逐步完善政府职能机构的跨部门合作,在涉税信息共享、信用协同、管理互助的基础上,规范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通过建设完备的综合治税共享平台,做到涉税数据归集充分、经济数据分析深入,不断深化财税应用内容,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提高数据汇聚的广度和深度,探索更多领域的大数据合作,进一步解决涉税信息不畅、监控不力等问题,有效管控好税源。

二是完善情报管理体系是抓手。进一步健全与税收风险管理要求相适应的数据信息情报管理体系,构建全面、实时、动态化的数据监控网络,提高涉税数据采集、情报交换和深度分析应用能力,及时修改、编写最新的风险指标与参数设置,提升数据信息获取效率,为运用好税收数据信息夯实基础。

三是运用风险应对提示提醒策略是关键。经过数据深度分析后形成描述清晰、逻辑合理、指向明确、来源可查的风险提示信息,并将其推送给纳税人自查。风险处理环节前置后,可以帮助纳税人快速化解税收风险。对自查自纠到位的纳税人,不再实施约谈、核实、到户核查等应对方式,减轻纳税人负担,降低征税成本,实现征纳良性互动,用纳税人的遵从度建设和谐税收环境。

四是落实联合惩戒措施是保障。依法依规运用信用约束手段,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通过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多层级“防火网”,公开和共享严重违法失信纳税人的信用信息,促进其主动树立、提高法制观念及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承担、全面履行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

来源:《中国税务》2020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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