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01113085923992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纳税证明开具
内容:
你好,请问纳税证明可以每个月申请开具一次吗
咨询人:
杨小姐
咨询时间:
2020-11-13 08:52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11-13 10:36
回复内容: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已实名认证并绑定企业的个人用户登录电子税务局,以企业身份进入,纳税证明开具路径如下:(1)电局网页版,点击【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证明】-【纳税证明开具】,点击【办理】,再点击【下一步】,填写《涉税证明办理表》,再点击【下一步】。上传附报资料后,再点击【下一步】,预览后点击【提交】。审批通过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无需再次过来前台。注意:①表格中的申请原因为必选项,如果勾选“其他”须注明详细内容。②最迟证明期间为当月(季)申报所属期,如当月(季)所属期未申报的需申报后再上传申请。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0752-6286196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