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全国  >  国家税务总局:我们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是否需要计入企业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我们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是否需要计入企业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们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是否需要计入企业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留言时间:2020年11月27日 答复时间:2020年11月30日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答:退还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不需要计入收入总额,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