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不随意 入户有规矩
2021年01月19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版次:06 作者:刘亚楠 本报记者 陈军
“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信都区税务局南石门税务分局执法人员杨同杰、杨增才,拟于某年某月某日对邢台N建筑安装公司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实地调查,请提前准备营业执照、账簿、合同等资料。”现如今,邢台市信都区税务人员按照“非审批不得进户执法”制度入户实地核查前,都会预先向纳税人发送这样一条短信。
信都区税务局法制股股长李国庆介绍说,“非审批不得进户执法”是该局近期制定实施的一项进户执法审批制度。该局将进户执法事项由之前的39项精简合并至18项,并明确,税务人员在进户执法前,须利用办公软件上的进户执法审批模块发起进户执法审批申请,税务分局局长或股室负责人在线审批后,系统可自动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关纳税人,告知税务人员进户执法的时间、税务分局名称、税务人员姓名、本次执法事项等信息。
该局要求,税务人员进户执法时,需出示税务检查证、进户执法审批单,并明确告知纳税人执法事项和进户缘由。除此之外,税务人员还需在执法时对纳税人经营环境、办公场所等进行拍照,记录执法过程并将相关内容上传至办公软件审批模块数据库中,以便查阅和回溯,以此实现进户执法全程公开、公正。
信都区税务局局长程伟表示,精简进户执法事项,落实、落细进户执法审批制度,是该局贯彻税务总局规范进户执法工作要求、落实“三项制度”和为纳税人减负、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下一步,该局将结合征管工作需要和实际实施效果,继续完善入户执法管理措施,通过在减少入户次数、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和共享核查结果等方面持续发力,在防范执法风险的同时,进一步为纳税人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