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406183004684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社保费补申报补缴
内容:
单位漏报2021.3月份的社保,该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补申报和补缴?
咨询人:
吴
咨询时间:
2021-04-06 18:30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4-07 10:25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尚未开通单位社保费补申报功能,请持社保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补办申报及缴费。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或拔打12366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