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制作业务有什么增值税税收优惠?
发布日期:2021-04-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规定,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三)对下列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
2.列入本公告附件3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