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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什么优惠政策?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什么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21-04-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第六条规定,本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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