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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税务局:购买预售房什么时候才能拿购房发票

受理号:

14400000020210528182837630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购买预售房什么时候才能拿购房发票

内容:

在家买预售房,银行都放款两年多了,开发商一直无法提供发票。

咨询人:

孔照平

咨询时间:

2021-05-28 18:28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5-31 16:26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如企业存在违反上述文件规定,未按时开具发票的,可拨打12366-2-4投诉举报专线进行检举。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建议进一步向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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