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615160009977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上年度未交费的社保吗
内容:
你好!请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上年度未交费的社保吗?
咨询人:
包爱平
咨询时间:
2021-06-15 16:00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6-16 11:51
回复内容:
尊敬的缴费人,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衷心感谢您对广东税务12366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