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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税务局:个人代开发票作废

受理号:

14400000020210618125257234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个人代开发票作废

内容:

你好,请问个人代开发票是否可以在线上操作作废,具体怎么操作,试过在电子税务局网上,点过(发票作废申请)但是增加不了那张发票,搜索不出来。

咨询人:

叶海文

咨询时间:

2021-06-18 12:52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紫金县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6-18 16:32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纳税人代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作废已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可凭已代开发票在代开当月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方式对原代开发票进行对冲处理。 个人代开发票需作废,请到办税大厅前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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