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洲 000571关于公司收到《阻止出境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1-065
日期:2021.7.3 来源:巨潮资讯网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阻止出境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的《阻止出境决定书》(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阻决[2021]001号),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文件的主要内容
“鉴于你(单位)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又不能提供纳税担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决定并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于2021年1月28日起阻止你(单位)王磊出境。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相关说明
王磊先生现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三、公司的欠税情况
本公司欠税情况详见2019年5月9日、2019年6月13日、2019年8月21日、2019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临2019-066、临2019-087)、《关于公司收到<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的公告》(临2019-107)、《关于公司收到<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临2019-128);2020年1月2日、2020年4月9日、4月29日、6月23日、10月23日、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催告书>的公告》(临2020-004)、《关于公司收到<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的公告》(临2020-057)、《关于公司收到<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临2020-076、临2020-112、临2020-156、临 2020-179);2021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临2021-0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缴纳8,095,091.92元(不含滞纳金),尚欠缴2017年度所得税43,338,004.41元(不含滞纳金)。
四、本公司后续计划
2021年3月本公司向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汇报了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完税计划,未来公司将通过剥离部分非主业资产、盈利能力难有转机的资产等措施筹措资金缴纳欠税,拟定计划如下:
2021年,缴纳税款保底500万元,力争1000万元。
2022年,缴纳税款保底1000万元,力争1200万元。
2023年,缴纳完剩余税款。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磊先生的限制出境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本公司纳税评级和信用评级受到重大负面影响。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2021年度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