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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一家年应纳税所得额320万元的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内的部分,可以减免税款吗?

一家年应纳税所得额320万元的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内的部分,可以减免税款吗?

留言时间:2021年07月08日 答复时间:2021年07月09日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答:不能。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已经超过300万元,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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