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捐赠收益可分情况享优惠
2022年02月25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8 作者:吴东明 许建标 倪凡
如果纳税人捐赠后获得了实物性质的利益回报,是否需要纳税呢?关于这一问题,新加坡区分不同情况,做出了明确且细致的规定。
对于满足条件的回报,视为不具有商业价值,全部捐赠均可以作为合格的捐赠,享受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被视为没有商业价值的回报,必须与慈善机构的筹款活动相关,且属于新加坡税务指南中所详尽列举的范围。这一范围包括慈善晚会,慈善表演,慈善高尔夫锦标赛,不作转售的免费门票(动物园、电影、研讨会、展览等),纪念品或赠品(徽章、纪念册等)五类。
慈善晚会、慈善表演、慈善高尔夫锦标赛这三类活动的附带利益,属于新加坡税务指南中所详尽列举的范围。所谓附带利益,就是作为这三类筹款活动的一部分并且不用于转卖的回报,其形式包括礼包、点心、饮食、抽奖、停车场优惠券、现场娱乐等。当某物品带有“非卖品”的标志,或者该物品不是通常商业销售的形式或包装,或者公共慈善机构明确告知捐赠方该物品或服务不得转售时,可确定这一物品属于不可用于转卖的回报。
如果捐赠者通过公共慈善机构捐赠,并得到了符合上述条件的利益回报,其捐赠行为仍视为纯粹的捐赠行为,捐赠者可将全部捐赠金额进行税前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3月,新加坡税务局将慈善晚会、慈善表演、慈善高尔夫锦标赛这三类筹款活动附带的抽奖活动,列入可享受捐赠税收优惠的范围。如果抽奖活动的奖品最高价值在2000新元以下(含2000新元),捐赠人由此获得的奖品视为没有商业价值,捐赠者的全部捐赠可享受税收优惠,公共慈善机构也无须为奖品计算商品和服务税。
如果捐赠人取得了新加坡税务指南列举范围之外的利益回报,只有全部捐赠价值扣除所获回报价值的部分,才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一般而言,购买公共慈善机构直接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不属于捐赠,购买者因此发生的支出不能进行税前扣除。
如果捐赠人因其捐赠行为获得了有商业价值的利益回报,只有全部捐赠价值扣除所获回报价值的部分才属于捐赠,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公共慈善机构需要对利益回报部分按公开市场价值计算商品和服务税。即使公共慈善机构向捐赠者提供的利益回报为赞助商提供,自身无须承担任何费用,也被视为提供了具有商业价值的回报,需要按规定缴纳税款。
确定利益回报的市场价值,需按下列次序确定:回报利益的零售价格,相似利益的零售价格,根据专家或评估报告确定的价格,公共慈善机构或注册慈善机构提供的成本价,比如志愿者手工制作的礼物,可以根据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成本来估价。
对于新加坡税务指南中列举的慈善晚会、慈善表演、慈善高尔夫锦标赛以外的筹款活动附带的抽奖活动,以及独立举行的抽奖捐款活动,出售抽奖票被视为直接销售,而非纯粹的捐赠。此时,即便抽奖活动的最高奖项价值不足2000新元,捐赠者为此支付的金额也不允许税前扣除。慈善机构以现金形式支付奖项的,可以按照收到的款项总额减去现金支付的金额来计算商品和服务税,否则应按照所收到的款项总额计算商品和服务税。
公共慈善机构或注册慈善机构向捐赠者表示感谢时,一般不被视为给予利益回报,捐赠者可获得税收优惠。
需要注意的是,表达感谢的方式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致谢只是在公共慈善机构或注册慈善机构的附属品上注明捐赠者的标志、名称,其文字包括“这来自……”“向……致谢”“特别感谢……”等类似表述,显示或标注的尺寸不限,同时,不存在比较性的或定性的描述、广告语、地理位置、联系方式、对捐赠者产品或服务的视觉或文字描述,没有与捐赠者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的相关链接或相关标签。
以捐赠者的名字来命名建筑物或活动,捐赠者可全额享受税前扣除政策。但如果捐款是根据书面或口头协议的某些条件作出的,而这些条件将给予捐助者直接利益,此时再提供命名权以换取捐赠人的赠与,将被视为向捐赠人提供直接利益。
需要提醒的是,以上政策为一般准则,新加坡税务局保留根据案件事实和情况作出具体判定的权力。
(作者单位:北京神州税道税务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