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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上税语:杭萧钢构退的2亿税款又退回税局过亿元

杭萧钢构:退的2亿税款又退回税局过亿元

陇上税语  2022-05-11 07:58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2-037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及收到退税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及收到退税款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的“钢结构住宅技术许可”业务符合其减免范围,经公司申请,可以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公司对所涉及年度缴纳的所得税已办理退税,于2022年4月28日收到了200,224,198.47元所得税减免款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及收到退税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二、公司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及收到退税款的后续进展

近日公司接到税务通知,依据国税函[2010]1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居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和第九十条规定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是指居民企业应就该部分所得单独核算并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已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部分需退回,故最终确认公司可享受的上述所得税减免款为94,687,419.98元,差额部分款项已退回。

上述所得税减免款94,687,419.98元将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杭萧钢构:转让非独占许可技术所得,收所得税退还2亿元

陇上税语  2022-04-29 07:58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2-034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及收到退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及收到退税款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含,下同)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经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公司开展的“钢结构住宅技术许可”业务符合上述减免范围,可以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公司对所涉及年度缴纳的所得税已办理退税,于2022年4月28日收到了200,224,198.47元所得税减免款项。

二、收到退税款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该事项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一条(一)、(二)款规定事项,符合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故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本次退税事项对公司当年净利润及经营性现金流均有积极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陇上税语注:

2020年12月19日,杭萧钢构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安徽新弘杭萧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新弘”)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就公司钢结构建筑体系(含钢管束体系)、品牌等在安徽省六安市的合作达成协议,拟在被许可经营区域成立合资公司,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在被许可经营区域内共同发展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产业。甲方将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钢结构建筑体系专利技术、品牌等资源许可给合资公司使用,合资公司支付给甲方资源使用费3500万元。鉴于上述合作,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基于战略合作,同意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9000万元与安徽新弘共同投资设立前述合资公司,公司持股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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