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企业:定性因素成税收筹划新考量
2022年06月17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8 作者:何振华 丁琴
近日,彭博社发表了一篇题为《跨国企业国际税收筹划的未来》的报道,通过采访三位国际税收专家——瑞士德迅集团(全球最大海运货代企业)税务主管马丁·阿泽塔瑟,瑞士贝尔&卡罗尔律师事务所税务律师丹尼尔·莱曼、安克·斯蒂姆,分析了在“双支柱”方案即将落地的背景下,跨国企业开展国际税收筹划的新方向。笔者认为,三位国际税收专家关于“定性因素已经成为跨国企业税收筹划新考量”的判断,值得关注。
国际税收筹划,通常指跨国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利用国际税收规则的差别统筹安排、合理规划企业纳税策略,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实现利益最大化。近年来,以“双支柱”为代表的国际税收新规则改革,对跨国企业全球税务合规提出新要求,影响跨国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思路,基于战略性考虑作出的税务安排或将成为跨国企业用以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工具。
三位国际税收专家注意到,在国际税收规则变化带来的诸多影响中,最大的影响就是促使跨国企业将税收筹划目的从定量转变为定性。过去,跨国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主要目的,是降低有效税率这个量化因素。但是,定量的税收筹划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方面,有效税率通常只涉及企业所得税,这使得其他涉税项目被排除在跨国企业的税收筹划策略之外,最终导致企业的税收筹划缺乏全面性。另一方面,企业税收筹划策略受多种因素影响,既包括可控的客观因素,也包括不可控的主观因素,因此定量的税收筹划往往合理性不足。
笔者认为,面对国际税收规则改革新形势,特别是“支柱二”设定了15%的全球最低税标准,为税收逐底竞争划定底线,跨国企业将其利润转移到低税区或“避税天堂”的动力将会明显下降。未来,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时,将不再只盯着有效税率这一量化指标,也不再单纯利用不同辖区税法的混合错配,实现税收负担最小化。更多跨国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目标,改为在价值创造地征税原则下优化税收负担。换言之,如果与企业价值创造和商业目标相一致,在税收筹划中更多地考虑定性因素,能够充分激发税收激励措施的作用。
实务中,已经有跨国企业将可持续发展、社会政治影响等定性化因素纳入开展国际税收筹划的考虑范围。具体来说,定性化国际税收筹划活动包括对企业整体组织结构的税收筹划,例如与法律结构(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等)相关的决策、辖区的选择以及以利润和预提税为主的集团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等。
定性化国际税收筹划需要对生产、运营、跨境投资等各个业务流程进行全税种安排,包括增值税、关税、印花税、预提税等。为了避免与投资国税务机关发生重大争议,更好地满足外部要求,跨国企业对全面税务合规的需求愈发强烈。为此,一些跨国企业引入了税务行为准则,并将其作为企业治理的组成部分,确保相关税收筹划的合规性。比如,跨国企业会通过建立内部的税务控制体系,保证各业务部门在开展重大事项前与集团税务部门沟通具体情况,确保业务整体的税务合规性。
三位国际税收专家还观察到,在一些跨国企业开展定性化税收筹划的同时,部分国家(地区)税务部门不断加大数字化工作力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税收征管3.0:税收征管的数字化转型》报告中,提出“将税收征管程序嵌入纳税人日常生活及商业行为中”的愿景。实务中,部分国家(地区)税务部门在间接税领域开展类似“实时审计”的工作。为向税务部门提供标准化数据,企业需要结合详细的税务控制架构和内部流程,加强内部税务管理数字化建设,跟上数字化发展的步伐。
数字化时代对各国税务部门之间税收信息交换广度和深度提出了更高要求,税务部门将配置更多资源以应对国际税收筹划的复杂性,并建立适当的国际税收争议解决机制,有效缩减相互协商程序等争议解决手段的时间周期。在适配资源的过渡期,跨国企业可能会面临双重征税和双重不征税的风险。笔者建议,跨国企业可以通过有效的国际税收筹划加以防范,如确实遇到相关争议,可借助相互协商程序等方式解决。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西经济开发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