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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如何办理清税文书?

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如何办理清税文书?

2022年06月2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如何办理清税文书?

答:《条例》规定有关清算组可以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在此情形下,市场主体无需办理税务注销即可申请办理注销市场主体登记。但实践中,部分市场主体出于自身的考虑要求开具清税文书。为了满足此类市场主体开具清税文书的需要,并给基层税务机关提供可遵循的政策依据,在此对相关政策给予明确:经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的市场主体,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清税文书的,税务机关即时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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