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20723105620657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异地经营问题
内容:
你好,我公司是安徽一家建筑劳务公司,现承包了梅州市大浦县高坡镇高速段的边坡防护工程。我公司现需要开发票结款,请问一下,开发票的流程是不是我公司先开外出经营证,然后再开票,再拿发票和外出证来梅州市大浦县高坡镇当地来预缴税款。 另外,今年国家政策不是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免交增值税吗,
咨询人:
李祝荣
咨询时间:
2022-07-23 10:56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07-26 16:3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知悉,现答复如下:一、跨地区建筑业外出经营的,需先申请外出经营证,后到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验登记预缴税款,最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