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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新能源汽车和二手车交易主要税费优惠政策集纳和涉税热点问答

新能源汽车和二手车交易主要税费优惠政策集纳

2022年07月29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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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能源汽车 免征车辆购置税

【文件名称】《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1号)

【具体规定】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关键词】节能汽车 减半征收车船税

【文件名称】《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

【具体规定】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汽车应符合相关标准。

【关键词】新能源车船 免征车船税

【文件名称】《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

【具体规定】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不征车船税。

【关键词】二手车经销 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文件名称】《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具体规定】2020年5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秦燕 整理)

新能源汽车和二手车交易涉税热点问答

2022年07月29日 版次:0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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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着商务部、税务总局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的出台,不少纳税人缴费人关心新能源汽车、二手车的涉税内容。本期选发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咨询热点,供读者参考。

问: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有什么优惠?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对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时,在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企业上传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免税手续。

问: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增值税税率有何新规定?

答:自2020年5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问: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怎么计算销售额并开具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规定,自2020年5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在增值税申报时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9号公告第一条第三款明确,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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