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上市公司的第二起土地增值税行政复议案有了结果
陇上税语 2022-08-02 07:58 发表于甘肃
2022年7月30日,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惠州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以下简称惠城二分局)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算审核结论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2021年1月,惠州公司接到惠城二分局下达的关于御湾雅墅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结论通知》,要求其收到通知后办理土地增值税补税事宜。因惠州公司与惠城二分局就该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在土地成本分配、工程造价认定以及开发费用扣除等方面存在意见分歧,在向税务机关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后,惠州公司向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惠城区税务局)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之后,惠城区税务局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了上述《清算审核结论通知》,根据惠城二分局的工作安排,惠州公司随后多次提交了有关工程造价认定的相应证据资料。
2022年7月25日,正在对接项目工程造价认定事项的惠州公司接到惠城二分局通知,要求限时完成包括项目工程造价认定、开发费用扣除等方面意见分歧事项的核对。2022年7月30日,惠州公司收到惠城二分局下达的关于御湾雅墅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算审核结论通知)》,要求补缴土地增值税28,160,072.12元。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缴土地增值税事项预计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及年度净利润形成影响,最终数据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