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2 17:29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
关于开展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的预通知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今年将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为推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生效,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国务院决定于8月下旬组织开展第九次大督查,派出国务院督查组赴你省(区、市)进行实地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重点督查稳增长、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保民生、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情况。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有关工作要求,将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工作协调机制”确定项目的开工建设情况纳入国务院大督查;对保障粮食和能源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防止层层加码“一刀切”等有关情况,深入核查落实效果。对国务院第七次、第八次大督查和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组织抽查。
二、为提高大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请你省 (区、市)
协调本级主要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影响较大的商业网站,于8月1日至8月20日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名义发布《关于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征集问题线索的公告》(模板附后)。主要新闻媒体连续刊载 (播出)时间不低于3天,政府门户网站挂网时间不低于10天。
三、在广泛征集问题线索的基础上,工作中,各督查组将坚持“带着线索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的线索核查法;坚持“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和接待,直奔现场、直面问题”的暗访督查法;坚持“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精力用于线索核查、暗访督查”的制度性安排;坚持“督帮一体”,加强协调联动,切实为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基层政府解决一批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坚持督查与调研相结合,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广泛倾听各方呼声,在完善政策辅助决策方面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意见建议。
四、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地不得以迎检名义“摆盆景”、 “划线路”;不得以迎检名义层层组织各种自查督查;不得以迎检名义印制文件资料汇编或制作宣传片。工作中,不得要求基层针对督查重点提前排查,不得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层层开展迎检工作。
五、你省 (区、市)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保民生、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结合实际锐意改革、探索创新、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典型经验做法 (不超过5个),以及工作中发现的政策不协调、不配套,法律法规条款相互矛盾的典型事例,可在实地督查期间提供给国务院督查组。
六、请你省 (区、市)明确1名协调能力强的局处级干部为实地督查工作联络员,于8月3日12时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国办督查室 (电子数据通过政府内网电子邮件系统发送至邮箱 gbducha@private.gb.gov) 。
联系人:孟好、马超云
联系电话 : 010-83086636、 55604925
附件:关于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征集问题线索的公告
国办督查室
2022年7月29日
关于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征集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推动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加快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 《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政策、稳经济一揽子措施,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国务院拟于8月下旬组织开展第九次大督查,对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实地督查。为实现督查提质增效与减轻基层负担并举,确保督查人员能带着线索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三分之二以上的督查人员、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精力用于线索核查和暗访督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线索 :
一是稳增长方面。主要征集落实扩大需求政策措施不到位,水利、交通、能源领域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繁琐、建设进度迟缓以及用地、用海、用能要素保障不到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到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按期开工或者开工后建设进度缓慢,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线索。
二是稳市场主体方面。主要征集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不到位、骗取留抵退税,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及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有关金融机构未按要求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理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地方政府部门开展运动式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机关或者利用行政影响力乱收费,中介机构借助行政资源垄断经营、强制服务、不合理收费,有关单位借疫情防控违规收费、不合理收费等问题线索。
三是稳就业保民生方面。主要征集有关地方和单位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措施不到位,落实技能提升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措施不到位,推进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不力,对困难人员救助或纳入低保不及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生活补贴不到位,拖欠教师工资、乡村医生补贴等问题线索。
四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方面。主要征集有关地方和单位在推动企业复工达产中弄虚作假,提供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服务不到位,落实帮助外贸企业稳订单稳生产、支持外资企业稳生产稳经营政策措施不到位,迎峰度夏电力保障不到位,对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关键零部件供给保障不足,对港口及货场货物堆积、周转困难协调解决不力,违规设置检查卡口、阻碍货运物流畅通等问题线索。
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主要征集有关地方和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二手车交易领域出台地方保护政策、限制和排除公平竞争,政务数据不共享、仍要求群众多头重复提供有关证明,政府承诺不兑现、 “新官不理旧账”,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问题线索。
同时征集有关地方和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政策举措不到位、违反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搞层层加码和“一刀切”,保障粮食和能源安全工作不到位,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措施不到位,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到位,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不力等方面问题线索。
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如掌握以上方面的问题线索,可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对其中有代表性的问题线索,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及时转实地督查组进行核查,以实际行动回应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关切。
线索征集时间 : 2022年8月 1日至8月20日。
感谢对国务院大督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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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