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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之家:折价增资扩股行为个人股东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目前并未见到总局对此有明确的文件和回复

达利凯普IPO面临三大问题,疑虚增报告期收入1.03亿元、疑虚增净利润0.61亿元

原创 估值之家  估值之家  2022-08-31

以下为内容摘录

虽说有关折价增资扩股行为,个人股东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目前并未见到总局对此有明确的文件和回复,但宁波市和湛江市税务局明确回复对于低于公允价格增资扩股,存在稀释股权行为的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中宁波市税务局原话是:“对于以大于或等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价格增资行为,不属于股权转让行为,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以平价增资或以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价格增资行为,原股东实际占有的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发生转移的部分应视同转让行为,应依税法相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湛江市税务局原话也是“个人股东若按公允价格增资扩股,没有稀释股权,则不需要缴个人所得税;若低于公允价格增资扩股,存在稀释股权的行为,则增资扩股的股东实际获得的股权份额比其应获得的股权份额多,而不增资股东其应获得的股权份额比其实际获得的股权份额少,减少了股权份额,存在低价转让股权行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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