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逐新能源赛道:把好涉税管理“方向盘”
2022年09月02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5 作者:本报记者 康晓博 实习记者 袁飞
随着新能源汽车发展日益火爆,各路资本纷纷涌入这一领域,互联网、科技、家电等行业企业掀起“跨界造车”风潮。业界专家提醒,企业在投资布局新能源汽车业务时,应始终把好涉税管理“方向盘”,既要借力税收优惠增强企业发展的动能,也要注意税收政策导向,及时防控潜在税务风险。
1108万辆
工信部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从2012年底的2万辆,大幅攀升至2022年5月底的,并自2015年起,产销量连续7年位居世界第一。天眼查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14日,全国有约55.2万家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其中,仅今年上半年新增注册企业就达11.8万家。对于进入新能源汽车赛道的企业而言,有不少重要的涉税问题需要关注。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到2030年,全岛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成为我国第一个宣布将禁止销售燃油汽车的省份。该新闻甫一发布就冲上各大网络平台的热搜,也再次引发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关注与热议。
随着新能源汽车发展日益火爆,各路资本纷纷涌入这一领域,互联网、科技、家电等行业企业掀起“跨界造车”风潮。工信部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从2012年底的2万辆,大幅攀升至2022年5月底的1108万辆,并自2015年起,产销量连续7年位居世界第一。面对“大干快上”的火热局面,业界专家提醒,企业在投资布局新能源汽车业务时,应始终把好涉税管理“方向盘”,既要借力税收优惠增强企业发展的动能,也要注意税收政策导向,及时防控潜在税务风险。
■ 进赛道:两种常见方式下都需注意税务问题
在赛车运动中,参赛车辆驶入赛道前须经过安全检查——同理,当企业准备投资进入新能源汽车赛道时,也应提前考量相关税务问题。
实践中,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赛道的一种常见方式,是直接并购相关标的,比如格力电器通过并购银隆新能源,开拓了新能源商用车、动力电池等业务。“通过这种方式进入新能源汽车赛道,税务尽职调查就显得格外重要。”上海德勤税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税务总监张如表示。
近年来,因出现涉税风险而给并购重组带来不利影响的案例,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时有发生。例如,某机械企业D公司看到新能源汽车行业迅猛发展,为快速打入新能源汽车供应链体系、抢抓市场机遇,在未深入进行税务尽职调查的情况下,就出手并购了欧洲一家驱动电机制造商G公司。然而让D公司没有想到的是,在交易完成1年后,G公司因与其原母公司之间存在大量关联交易,不合理避税问题暴露,被欧洲当地税务机关调查,并要求其补缴税款及罚金上千万欧元,D公司因此遭受极大损失,其发展驱动电机业务的步伐一度受挫。
张如提醒,在进行并购前,相关企业务必深入细致地调查标的公司的税务合规情况,包括其税务历史账目是否清晰,享受税收优惠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关联交易业务是否符合规范、相关文档是否完备,是否存在应缴未缴税款及涉税争议事项等,切勿急于求成,盲目收购“不健康”的资产。
企业根据自身的业务优势,与现有的汽车企业达成合作,共同造车,是另一种进入新能源汽车赛道的常见方式。具体的合作形式包括与汽车企业设立合资公司、开展联合研发等。例如,2020年,阿里巴巴与上汽集团、张江高科共同出资设立智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的首款车型已批量交付用户。
安永大中华区转让定价服务主管合伙人邱辉告诉记者,与传统汽车不同,新能源汽车并非单纯的交通工具,而是被定义为“移动智能空间”,其融合了新能源、新材料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变革性技术。基于这样的特点,实践中不少互联网、科技等行业企业往往与汽车企业合作造车,以将其在数字科技方面的优势,与汽车企业在生产制造、供应链体系等方面的优势紧密结合,从而快速开拓市场。
在合资造车时,无论出资阶段还是运营阶段,无形资产的处理都很重要。邱辉表示,从实践看,在合作协议达成之后,合作双方对各自资源投入和相应利益分配安排,虽然出发点始于第三方协商,但在执行时往往构成关联交易。基于此,相关企业应始终遵循独立交易原则,并妥善准备相应文档。在出资过程中,如果企业以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出资入股,应当对相关知识产权的初始性无形资产的权属进行明确,以避免出现交叉授权的复杂场景。“在运营中,相关企业还应当对形成的知识产权的法律和经济所有权进行清晰界定,同时考虑对共有无形资产权利等事项进行合理安排。”邱辉说。
■ 加速度:用足税收优惠集中资金投入新研发
随着越来越多企业涌入新能源汽车领域,市场竞争正变得日益激烈。天眼查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14日,全国有约55.2万家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其中,仅今年上半年新增注册相关企业就达11.8万家。面对“群雄纷争”的局面,相关企业要想在新能源赛道上“一马当先”,最重要的就是要持续投入研发,不断实现技术突破。“在这方面,税收政策可以为企业提供多环节、多方面的支持。”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副所长刘冰说。
由于长期从事新能源汽车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刘冰对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情况及相关涉税问题十分了解。他告诉记者,可以为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发展提供助力的税收政策有很多,比如,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企业重组,可以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多个税种上享受相应优惠,这对企业整合优势资源进行强强联合发挥了促进作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等,可以为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的技术研发提供支持;企业在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在规定的年限内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最长结转年限可达10年……
对此,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理想汽车)税务总监陈青靓深有感触。她告诉记者,理想汽车十分重视运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为此建立了完善的研发费用核算管理体系及流程,企业财税人员从研发项目立项之初就全程参与,持续跟踪研发项目进展,认真细致地做好原始数据统计归集,如准确记录参与研发项目人员的工时分配情况,详细统计相关设备用于研发活动的时间情况,及时保管相关技术文档等,确保研发费用归集准确、相关资料完备,从而在合规基础上充分用好优惠,赋能企业在增程电动技术、智能驾驶技术、智能空间技术等关键技术上的创新进程。
值得注意的是,在互联网、科技等行业企业与汽车企业掀起的合作造车热潮中,开展联合研发的情况非常普遍。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副所长吴雪莲表示,相关企业在进行联合研发时,也应注重用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从实践看,开展联合研发的方式可以具体分为合作研发与委托研发,而这两种方式在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的具体要求不同。“相关企业应注意甄别这两种不同的方式,准确适用政策。”吴雪莲说。
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宁介绍,合作造车时,如果相关企业采取了合作研发的方式,应注意在与合作方订立合同时,在合同中清晰注明双方分别投入、各自承担费用、知识产权双方共有或各自拥有自己的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以确保符合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相应条件;如果相关企业采取了委托研发的方式,在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应注意受托方的注册地、受托方与委托方是否属于关联企业等问题。
例如,汽车制造企业N公司委托某互联网企业K公司开发自动驾驶辅助系统,如果K公司注册地在中国境内,N公司应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当期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而K公司不得加计扣除。无论N公司与K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委托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均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如果双方存在关联关系,K公司需要向N公司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倘若K公司注册地位于中国境外,则委托研发所发生的费用,应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N公司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加计扣除。
■ 把方向:根据政策导向准确掌握“时间窗口”
工信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渗透率达到21.6%。采访中,业界专家表示,面对新能源汽车赛道日益拥挤和竞争者纷至沓来的局面,相关企业有必要把握当前市场潜力较大的“时间窗口”,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尽可能多地赢得消费者的信赖,这样才能更好地抢占市场先机,构筑竞争“护城河”。“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其政策导向也在鼓励企业拓展市场。”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相关负责人郑明英说。
郑明英告诉记者,北汽是国内率先开展新能源汽车业务的汽车企业之一。在企业刚开始推出新能源车辆时,市场对新能源产品的接受度并不高。2014年9月,我国开始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消费者购买相关新能源汽车无需缴纳10%的车辆购置税,这为消费者降低了购车成本,激发了产品消费动力。在该优惠政策的助力下,北汽积极进行市场培育和产品推广,促进了新能源汽车产品市场认可度的提升。“不久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再延期实施至明年底,这是很大的利好。我们将充分借助该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旗下极狐汽车的推广力度。”郑明英说。
上海德勤税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税务总监张如提醒,我国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也就是说,只有列入该《目录》的车型,才能免征车辆购置税。基于此,张如表示,相关企业特别是新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企业,要想充分用好该优惠政策促进市场销售,有必要提前熟悉申请流程,妥善准备相关材料并按规定及时提交申请。
从实操上看,企业首先应准确填报《目录》申请报告,具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注册商标名称、固定资产净值等基本信息,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网点信息,申请车型的基本情况等信息,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此过程中,企业应仔细核对各项信息是否准确,尤其要确保整车性能、电机系统、控制器系统等各项性能参数填报准确,切勿弄虚作假。
当企业提交申请报告后,工信部将会同税务总局组织技术专家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车型就会列入《目录》。如果企业顺利通过审查,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时,应注意在“是否符合免征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并要确保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与车辆产品相一致。
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副所长刘冰提醒,相关企业还应当注意,《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如果自《目录》发布后12个月内,企业的相关车型未实现量产,很可能会被从《目录》中撤销。“基于此,相关企业要想保证列入《目录》的相关车型顺畅享受优惠,还应当提前做好生产规划安排,并切实推进生产计划落地实施,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量产。”刘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