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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填报——子女教育支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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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填报——子女教育支出问题》

发布时间:2018-12-23

来源:国家税务局  

        1.填报子女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1)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②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2)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计不超过100%。

        2.同一子女、同一受教育阶段是否需要细化填写?如,义务教育阶段是否需要区分小学、中学分别填写?

        答:无需细化填写。对于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阶段,即使在一个年度中间,子女存在升学、转学等情形,只要受教育阶段不变,也无需细化填写。

        3.同一子女某个受教育阶段中间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发生变化的,是否需要分别填写?

        答:无需分别填写,只需要填写填表时的就读学校即可。

        4. 何时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答: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当前受教育阶段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无需填写。

        个人从填报的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不能再继续享受该子女的此项扣除。

        5.子女满3周岁,但未入幼儿园的,是否需要填写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

        答:需要填写。如果不填写,将可能导致此条信息之后信息采集失败,影响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子女处于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但确实未接受幼儿园教育的,仍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就读学校可以填写“无”。

        6.是否必须在子女满3周岁之后才能填写?

        答:本扣除年度内子女即将年满3周岁的,可以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提前填写报送相关信息,子女满三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无须待子女实际年满3周岁之后填报。

        7.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是否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已不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无需填写相关信息。

        8.一个扣除年度中,同一子女因升学等原因接受不同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如何填写?

        答:可以分两行,分别填写前后两个阶段的受教育情况。

        9.不同的子女,父母间可以有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对不同子女,可以在父母间有不同的扣除比例,扣除比例只能为50%:50%,以及100%:0。其中一方为100%的,另一方无需采集该子女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0.对于寒暑假是否中断享受?

        答:不中断享受。只要纳税人不填写终止受教育时间,当年一经采集,全年不中断享受。

        11.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该如何享受政策?

        答:由子女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总额不能超过1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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