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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填报——继续教育支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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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填报——继续教育支出》

发布时间:2018-12-23

来源:国家税务局

       1.填报继续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条件需要扣除年度内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要在扣除年度取得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

       2.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均需要填写?

       答:只填写其中一条即可。因为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

       3.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可以。

       4.学历(学位)教育,是否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以扣48个月?

       答:凭学籍信息扣除,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长扣除48个月。

       5.如果可以,48个月后,换一个专业就读(属于第二次继续教育),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答:纳税人48个月后,换一个新的专业学习,可以重新按第二次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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