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
留言时间:2020-05-11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还需要备案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1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第四条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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