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山东  >  山东省税务局:关于金融资产处置时所得税的处理问题

山东省税务局:关于金融资产处置时所得税的处理问题

关于金融资产处置时所得税的处理问题

留言时间:2020-05-29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新会计准则要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时,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那么,当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应该将这部分未纳入当期损益的金额,调增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0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需要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进行调整。

   具体填写可参考填报说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