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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局:无产权的地下车位是否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

无产权的地下车位是否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

留言时间:2020-09-12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无产权的地下车位是否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地下车位无测绘,如何确认其面积?地下车位面积是按线内面积还是含过道的建筑面积?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15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的公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处置利用地下人防设施建造的车库(位)等设施取得的收入,不计入土地增值税收入,凡按规定无偿移交给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准予扣除相关成本、费用。

   面积确定具体建议与房管部门联系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山东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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