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土地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09-26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房地产企业将开发产品进行装修,增加电视机、油烟机,浴室柜等设施后对外销售,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是否可以将这部分成本计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27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四、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山东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