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场柜台出租收取的租金需要交纳房产税吗?
留言时间:2019-08-09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您好,我公司是一家商业零售企业,卖场大部分用于自营超市经营,同时在超市内和超市外围,有部分柜台出租给了个人或者品牌经营。房产已经整体按照原值交纳了房产税,对于柜台出租收取的租金(或者叫柜台管理费)还需要按照租金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1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2019年的相关请示:此情况属于场地租赁不属于房屋出租,应由出租方按照房产余值从价计算应纳税额,适用税率为1.2%。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