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山东  >  山东省税务局:不超过500万的设备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会计分录

山东省税务局:不超过500万的设备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会计分录

不超过500万的设备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会计分录

留言时间:2019-08-10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关于这段文字的会计分录,具体应该如何处理,请教,非常感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1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账务处理问题不属于税务部门管理范围,具体建议与会计部门联系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