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30 16:48 来源 : 上海信访
留言日期:2021-12-20
信件标题: 合法经营企业购买发票问题(局长信箱)
留言内容:本人反映,我公司最高持有250份发票,实际操作却变成了每月至多购买250份发票,开具至第251份发票需要下个月才能购买。 本人认为,发票最高持有数量应实事求是,只要企业低于这个数量就有权利购买发票,不应以任何理由限制企业购买发票。本人要求,改变限制企业购买发票的默认做法,只要企业合法纳税,一旦开具的发票接近告罄,就可以合法地在限额内购买发票,不应该受任何限制。
发布日期:2021-12-30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
处理情况:分类处理告知书黄*同志: 您来信反映的事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法定程序办理。根据《信访条例》和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的规定,本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处理您反映的事项。您可以登录http://xfb.sh.gov.cn查询具体办理情况。 特此告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