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代理服务是否适用跨境增值税免税
留言时间:2020-04-28
咨询对象
上海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司为境外委托人提供法律代理服务,不涉及境内不动产或货物,请问可以适用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9
答复内容
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商务辅助、鉴证咨询等服务,可以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的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上海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