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小规模纳税人现在还享有疫情期间免税政策么
发布时间:2020-06-02
来源 : 上海税务
留言时间:2020-06-01 13:02
留言标题:小规模纳税人现在还享有疫情期间免税政策么
留言内容:小规模纳税人现在还享有疫情期间免税政策么
答复时间:2020-06-02 09:58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的规定:为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实施期限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上海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