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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税务:九、文化创意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九、文化创意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6-04 09:36 来源 : 上海税务

  【优惠内容】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此优惠政策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和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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