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上海XXX贸易有限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2 10:53 来源 : 奉贤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送达公告
沪奉税公〔2021〕8号
上海XXX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相关文书文号及内容详见附件)。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已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
上海XXX贸易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六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沪税奉六 通 【2021】 A06011 号
上海XXX贸易有限公司: XXX
事由: 2021年2月3日起对你企业检查。
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之规定。
通知内容:请你单位在2021年4月14日前提供以下资料:
1. 2019年度-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
2. 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员工工资发放凭证及相关财务资料
税务机关(签章)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