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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税务局:我今年买了符合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但这个月才提交给公司,公司可以补充扣除前面几个月的金额吗,还是我自己在汇算清缴的时候直接扣全年的

留言标题:商业健康保险

发布时间:2021-06-02 14:52 来源 : 上海税务

  留言时间:2021-06-02 13:22

  留言标题:商业健康保险

  留言内容:我今年买了符合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但这个月才提交给公司,公司可以补充扣除前面几个月的金额吗,还是我自己在汇算清缴的时候直接扣全年的

  答复时间:2021-06-02 14:52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规定,下列在2020年度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因此,您可以在办理年度汇算时补充扣除未足额享受的商业健康保险。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上海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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