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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税务: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

发布时间:2022-02-15 11:22 来源 : 上海税务

  留言时间:2022-02-14 17:12

  留言标题: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

  留言内容: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享受的税前扣除在哪个所得项目中扣除?

  答复时间:2022-02-15 11:22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上海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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