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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税务:【涨知识】@T老师,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税该怎么填?

【涨知识】@T老师,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税该怎么填?

上海税务  2022-05-16 10:30

申税小微

大家都关注到了吗!为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今天,我们请来又一位来自一线的T(Tax)老师为大家解答相关热点问题啦~

人物介绍

颜老师

入行6年,从事专管员4年。这段时间, 在单位值守的她忙着审核企业申请的留抵退税事项,来看看在她的微信群里,财务们都在关心什么吧~

刘会计

颜老师~小规模纳税人是不是都可以免税了!申报怎么填,我要赶紧去操作一把率先享受免税!

慢着慢着,不用着急,老规矩,我们先一起来看一下政策原文。

颜老师

•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

刘会计

了解了,那具体该如何适用,如何填报免税销售额呢?

这就需要我们把目光放到关键的“两个栏次”上,看一遍你就能学会!~

颜老师

分两种情况请您对号入座

情况一

增值税应税销售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按季度申报的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

该情况对应需要注意的“两个栏次”为:如纳税人为企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次;如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则将相应内容填写在“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

情况二

增值税应税销售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按季度申报的纳税人,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

该情况对应需要注意的“两个栏次”为: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同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选择对应减免性质代码,填写对应数据。

颜老师

通过情况分类,你也一定明白该如何对应填写了吧,记牢“两个栏次”,政策适用不怕不怕啦!

会了会了,我去申报享受政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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