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上海  >  上海税务:【实用】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可以网上办理啦

上海税务:【实用】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可以网上办理啦

【实用】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可以网上办理啦

上海税务  2022-05-24 16:16 发表于上海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可以网上办理哦

为降低纳税人办税负担,便捷资料传递,电子税务局已上线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业务,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办理方式吧。

01、功能节点

纳税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02、文件提示

纳税人详细阅读财税【2018】13号及财税【2009】122号文件提示信息,并勾选“确认已读”按钮,进入申请填写界面。

03、申请表填写

纳税人在“申请表填写”界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表》。可点击【暂存】按钮对已填写内容进行暂存,填写完毕后可点击【导出】按钮导出已填写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表》留存,点击下方“下一步”按钮,可进入“自我评价情况表填写”界面。

注意事项:

此表单中带红色“*”标识的为必填项目,需注意填写完整。“主管税务机关”、“法人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根据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如存在错误需先行修改税务登记信息。“初次法人登记日期”根据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自动带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

“批准或登记部门层级”应注意根据纳税人登记证书发证单位层级选择“区级”或“市级”。“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起讫时间”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其初次法人登记日期当月1日,纳税人填写“起讫时间”的开始时间后,系统将根据政策五年有效期自动计算截止日期。

04、自我评价情况表填写

进入“自我评价情况表填写”界面时,弹出提示信息“请正确选择是否为新办非营利组织(指申请当年设立的非营利组织和以前年度设立但申请免税资格起始年度为设立年度且符合规定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纳税人阅读后点击“确定”按钮,可开始填写表单。

注意事项:

在“自我评价”栏中,纳税人应根据登记证书、章程(管理制度)、审计报告、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年度检查报告等材料,用简洁文字对本单位的相关条件进行表述。在“依据”栏中,应填写该项内容所对应的章程、审计报告等名称及具体条文序号及说明材料。《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自我评价表》中如有必录项为空,纳税人点击“下一步”按钮时,未填写的输入框或选择框会变为红色。

纳税人可点击【样表示例】弹出对应样表作为参考。

05、申请报送材料清单

《自我评价表》填写完毕后点击下方【下一步】按钮,弹出提示信息“请确保本申请事项报送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且与原件一致,同时所有上传附件均已加盖公章”,纳税人阅读后勾选“已知晓”进行承诺,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上传附件界面。

在“申请报送材料清单”界面,以表格形式列明每个项目需上传报送的材料,纳税人比照政策要求及本企业实际情况,自行选择逐一上传。

纳税人点击【上传】按钮后,可从本地选择上传对应所需材料。对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表》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自我评价表》,根据纳税人已填写表格自动生成附件,如需修改可点击【修改】按钮,将自动跳转回对应表单填报界面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重新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请报送材料清单”界面。点击【删除】按钮后,全部已上传附件材料后出现删除标志,点击标志后删除对应附件材料。

注意事项:

单份材料最大允许上传20M的word、excel、jpg、png、pdf和bmp文件等,上传材料应加盖公章并确保材料清晰可阅。

点击【删除】按钮后,全部已上传附件材料后出现删除标志,点击标志后删除对应附件材料。

06、签名提交

纳税人附件资料上传完毕后,可点击下方【提交】按钮进行提交,选择【提交】后弹出系统提示,点击【确定】可关闭该提示。

纳税人提交成功后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查询办理情况。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