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虹口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临时税务登记清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2 09:45 来源 : 虹口区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条款,您在本区税务局注册登记的临时税务登记有效期已届满,请于2022年8月31日前携带纳税人书面注销申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印章以及有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至临平北路35号办税服务大厅注销专窗办理注销,相关存在欠税、多缴记录等注销前置事项清理、补申报如有问题,可与税源管理所专管员联系解决。为确保您的纳税信用度,请予积极主动办理,如给您带来不便,尽情谅解,谢谢!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六条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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