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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有两处收入合计未超过12万,两处单位均预缴过个税,但是汇算的时候还是需要补交个税超过400元,看政策说虽需要补交但未满12万可以免汇算,是这样吗?

个税

留言时间:2020-04-23

咨询对象

山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有两处收入合计未超过12万,两处单位均预缴过个税,但是汇算的时候还是需要补交个税超过400元,看政策说虽需要补交但未满12万可以免汇算,是这样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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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4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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