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方信息中没有开户行及账号信息,发票是否有效
留言时间:2019-07-04
纳税人所属地
山西
问题内容
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方信息中没有开户行及账号信息,我单位财务说属于信息不全发票,不予盖章报销,我想咨询一下是否符合规定,销售方开户行及账号信息是否必须项?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7-04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规定,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