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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工装的税务处理

09-30 工装的税务处理 我要评论

工装要缴纳个税吗

留言时间:2019-09-06

纳税人所属地

山西

问题内容

我们是证券公司,单位给每人购买了工装,要求每天上班必须穿工装,不穿要罚款。请问这个工装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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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10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对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予以明确,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税法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上述规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工作服饰支出,可以直接作为经营管理费用在税前扣除。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服饰费用,如同企业提供的其他工作条件(工作装备、工具、办公用品)一样不必扣缴个人所得税。若不符合企业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对工作中不需要的服装支出不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且要扣缴个人所得税。对不是统一制作,而是发放现金给员工自己购买,或单位以现金或采取实报实销方式支付给员工的服装费无论记入哪个会计科目,均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扣缴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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