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未申报抵扣的发票开具红票
留言时间:2019-09-03
纳税人所属地
山西
问题内容
已勾选认证未申报抵扣的发票,如果能开红字发票,在申报纳税时增值税附表二中20栏填不填红字信息表数字,如果填数字,当时没抵扣再转出就亏啦。如果不填红字信息表税额,报表申报时能不能申报成功?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04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文件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在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您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按照填写说明进行填写。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