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公司和用户(用户是企业)签订的供水合同是否需要交纳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1-02-23
纳税人所属地
山西
问题内容
供水公司和用户(用户是企业)签订的供水合同是否需要交纳印花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2-24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供水公司和用户(用户是企业)签订的供水合同印花税的缴纳可参考:“一、从事水、电、气、热供应的单位和个人,其销售给居民自用的部分,无论是否签定合同,都暂不征收印花税;其供需过程中签定的其他合同及合同性凭证,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二、从事水、电、气、热供应的单位和个人,供需过程中应缴纳的印花税,按照《山西省购销合同类印花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自行汇缴和核定征收两种征管方法。对实行核定征收的,其供需金额的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该办法中购销合同类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与采购金额所核定的比例范围内进行确定。”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