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有固定装置的专用作业车辆能否退车辆购置税
留言时间:2021-05-10
纳税人所属地
山西
问题内容
我单位2020年3月购买设有固定装置的专用作业车辆一辆,申报时尚未列入免税图册,所以先缴纳了车辆购置税。后该车型5月列入免税图册,请问能否退已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5-12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0号)规定:“十、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购置的专用车辆,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但尚未办理退税的,纳税人在2021年1月1日后可以继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申请退还已缴税款,税务机关继续依据《免税图册》及相关资料依法退还纳税人已缴税款。”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