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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12366:减免税办理问题

办件标题 减免税办理问题

办件编号 NSZX2021052800001

咨询时间 2021-05-28

内容 我是小规模纳税人,符合财税【2019】13号减免政策条件,怎么办理,需要备案吗?符合条件但没有及时申报,可以退税吗?

附件 无附件

处理情况

办件状态 已办结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规定:“三、关于减征优惠的办理方  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征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四、关于纳税人未及时享受减征优惠的处理方式  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的,可依法申请退税或者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款。”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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