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八条禁令
运城税务 2022-07-12 16:15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八条禁令
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助推运城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标红线,划底线,出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八条禁令》,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公布如下:
一、禁止落实税费政策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
二、禁止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随意约谈、随意执法、随意征收。
三、禁止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报、借、赊、摊”。
四、禁止违反规定擅自增加办税流程、办税环节。
五、禁止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
六、禁止以风险防范为由,不办事、不担当、不作为。
七、禁止敷衍塞责、漠视诉求,刁难折腾纳税人和缴费人。
八、禁止其他干扰或破坏税收营商环境违法违纪行为。
欢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全面监督,如实提供税务人员违反“八条禁令”的相关问题线索,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依规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举报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 (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延长线)
举报邮箱:
sxycswdwjjz@163.com
举报电话:
0359-8690543
编辑设计:运城税务
来源:运城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