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名称 汾阳市鑫诚达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91141182344435729K
组织机构代码 344435729
注册地址 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阳城乡普会村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魏延明;性别:男;证件号码:'142321********1135
违法期间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实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案件性质 偷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走逃(失联)
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经原山西省吕梁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5年05月01日至2016年08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484.12万元;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849份,金额8649.84万元,税额1470.47万元;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06份,金额8712.40万元,税额1481.10万元;具有偷税、虚开发票等行为,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484.12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534.1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