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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请问受疫情影响,4月份的纳税期限是否有延长?

09-29 4月份的纳税期限 我要评论

请问受疫情影响,4月份的纳税期限是否有延长?

发布时间:2020-04-2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对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将纳税申报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若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办税桌面”—“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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